核心数据: 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劳动力成本:$2.50-3.40/小时(EGS估算) |  企业所得税:0%(8-90号法,15-20年) |  CAFTA-DR:对美出口合格商品关税0% |  90+个持牌工业园区 |  850+家入驻企业

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制造商指南2026

多米尼加共和国拥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最发达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之一。90多个经CNZFE许可的工业园区,850多家入驻企业,以及数十年的出口制造历史,使多米尼加共和国成为西半球制造商最具竞争力的生产基地之一。对于向美国市场供货的制造商而言,多米尼加共和国提供了难以在其他地方复制的成本优势组合。

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体系依托8-90号法运营,该法为许可园区内的制造商提供全面的税收豁免:0%企业所得税(15-20年)、0%原材料及设备进口关税、0%出口税,以及不受限制的利润汇回。结合CAFTA-DR自由贸易协定(消除合格多米尼加商品进入美国的关税),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面向美国市场的生产成本结构。

8-90号法:免税优惠基础

企业所得税:0%,适用期15年(特定园区可达20年)。免税适用于自由贸易区内出口制造业务产生的全部利润。进口关税:0%,适用于所有生产投入、机械设备及建筑材料,无论原产地(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来源材料均可免税进入)。出口税:0%利润汇回:无限制,无预扣税。

多米尼加共和国与中国:成本对比

成本因素中国(沿海地区)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
综合劳动力成本$6.50-8.50/小时$3.80-5.20/小时(EGS估算)
企业所得税25%0%(8-90号法)
对美出口关税MFN税率 + 301条款关税(7.5-25%+)0%(CAFTA-DR)
至美国东海岸运输时间28-35天3-4天
利润汇回需缴纳预扣税无限制(8-90号法)
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的税收优惠是什么?

依据8-90号法,在CNZFE许可园区内运营的企业享有:0%企业所得税(15-20年)、0%进口关税(原材料及设备)、0%出口税、无预扣税的无限制利润汇回。这些优惠适用于所有许可园区内的合规自由贸易区运营企业。

中资企业能否在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建厂?

可以。8-90号法对企业股权结构不设最低本地持股要求。100%外资企业(美国、欧洲、亚洲或其他来源的资本)均可在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建立制造运营,并享有8-90号法的全部优惠,包括完全免税和无限制利润汇回。需注意的是,在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区生产的商品须符合CAFTA-DR原产地规则,方可以0%关税进入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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